案例
小劉在某商場丟了手機,小劉懷疑在商場柜臺逗留時間較長的小王偷了自己的手機,但并無確鑿的證據。朋友小李建議小劉可以在網絡上發布有小王的照片和丟手機情形的文字等信息,發動網友一起尋找手機。小劉可以對小王進行“人肉搜索”嗎?
以案說法
不可以。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編輯: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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